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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要围绕“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支持政策,鼓励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开展长期投资,积极吸引外资创投基金,拓宽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等政策,营造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生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股权投资行业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优化产业投资基金功能。发展创投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途径之一。新质生产力以创新为主导,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在发展过程中,企业往往需要大规模、长周期的资金支持。而创投“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特点正好契合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可以为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提供稳定的资本支持。
更为重要的是,创投专注于投资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尤其是处于初创阶段的科创中小企业。有数据显示,中小企业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是我国技术创新的主力军。凭借专业投研能力,创投机构通常具有敏锐的“嗅觉”,能够快速捕捉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将资金投入到最有前景的领域和企业,从而加速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受多重因素影响,近几年我国创投市场发展速度放缓,资金募集难、投后压力大、退出预期不稳定等问题日益凸显。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行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提出针对性要求,将为创投行业发展注入动力活力。
推动“长钱”入市,壮大耐心资本。从国外成熟市场来看,目前创投机构LP(有限合伙人)构成主要以养老金、大学捐赠基金为主,其拥有长期资金承诺和投资期限,能为创投机构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反观国内,LP仍然多以民间资本、个人为主,倾向于追求短期回报。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钱”入市创造制度基础,推动更多创投资金成为耐心资本。
拓宽退出渠道,稳定市场预期。去年8月底以来,证监会加强逆周期调节,阶段性收紧IPO,合理把握新股发行节奏。在国内市场,IPO一直是创投基金实现退出的主要方式,市场期待多元化退出渠道。相关部门应继续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用好实物分配股票等举措,发挥好并购在交易退出环节中的作用。
引导机构积极布局初创期企业。前些年,一些投资机构通过准上市公司项目短期内收获颇丰,让不少创投机构脱离了创投初衷,开始偏好投资风险较低,处于快速成长或走向成熟期的企业,而对于初创期科创企业则持谨慎态度。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引导创投机构明确定位,通过落实私募基金“反向挂钩”等政策,鼓励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科技”,更好发挥创投在挖掘、培育、支持新质生产力方面的独特作用。(金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