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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6月19日获悉,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明确5方面重点举措,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指出,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
《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积极支持创业投资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创业投资稳定和加大对重点领域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政策措施》明确5方面重点举措。一是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加快培育高质量创业投资机构,支持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发挥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作用,落实和完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制度。二是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鼓励长期资金投向创业投资,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投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丰富创业投资基金产品类型。三是加强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和差异化监管。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持续落实落细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符合创业投资基金特点的差异化监管,有序扩大创业投资对外开放。四是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优化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政策。五是优化创业投资市场环境。优化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环境,营造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金融生态。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此前不少业内人士关注的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问题,《政策措施》要求,支持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好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发行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开发与创业投资相适应的长期投资产品。鼓励推出更多股债混合型创业投资基金产品,更好匹配长期资金配置特点和风险偏好。(记者 袁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