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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解决了长期困扰资源回收行业的取票难题。
正常情况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反向开票”。自“反向开票”政策实施以来,为确保政策落实见效,句容市税务局主动靠前服务,利用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通过短信、电话、税企联络群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辅导,对有开票需求的企业,依托“税小希”工作室提供“反向开票”辅导服务,精准解答“反向开票”政策疑虑,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少跑腿。同时依托税企征纳互动,及时反馈处理企业“反向开票”疑难问题,实现税企良性互动。
句容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企业,每年处理废旧机动车超千辆。“反向开票”政策出台后,句容市税务局第一时间组织“税小希”工作室成员上门精准辅导,在税务人员的协助下,该公司顺利开通“反向开票”业务,目前已成功开具报废产品收购发票。“税务人员上门宣传新政策,手把手辅导开票,帮我们顺利解决了大难题。”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王成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