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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陶媛)信用对实现综合交通运输的信息互通、管理优化、区域协同,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4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在会上表示,长期以来,交通运输领域持续拓展信用评价的应用范围,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依法公开,并同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挂钩,积极发挥了信用便民惠企的作用。
全面推动信用评价的全覆盖。目前,交通运输行业已经形成了覆盖公路建设市场、水运建设市场、道路运输市场、水路运输市场、通用航空企业、快递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以公路水路为例,交通运输部每年公布公路和水运工程的施工、设计、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在规范经营主体活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支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规范和健康发展上取得较好成效。”刘鹏飞举例介绍道,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信用评价以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等级A级及以上的企业数量占比从原来的15%跃升到80%,C级的企业数量占比从原来的11%下降到0.2%,这对企业的健康发展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重点推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的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推动实施动态评价。目前,交通运输领域已经建立了970多万个经营业户、3200多万名从业人员的“一户式”信用档案,广泛应用于各地区、各领域。同时,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关联度,支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守信激励优惠待遇、“信用+”应用场景等纳入分级分类监管,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和风险,为守信企业减负松绑。
创新推动区域协同监管。在长三角地区推动建立区域之间以及区域内各市区之间信用评价的互认共享机制。选取公路建设、大件运输、内河航运等多个场景,推进信用的协同管理,持续推进信用评价互认共享范围。在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框架下,交通运输部持续推进区域性信用联动和建设,效果显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拓展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优化评价标准,坚持定期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大件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船舶过闸等领域专项信用评价。”刘鹏飞表示,将继续加强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信用交通的合作,推行区域内的数据归集、评价互认等,为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