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于小丽 郑新立
当前我国和全球范围内数字经济发展如火如荼,人类社会整体正在从工业文明时代转向数字文明时代,数字经济代表人类文明新范式,蕴含着一系列有关经济社会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这是人类历史重大转折时期,在这个时代拐点上,我国与传统欧美发达国家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给我国创造了适应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应该主动顺应历史趋势,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积极构建先进的数字文明新制度,并注重引领建设数据领域国际制度性话语权。
一、把握我国建设数据领域国际制度性话语权的战略优势
现行的国际制度话语体系是在工业时代下由欧美发达国家主导建立的,改革开放几十年来虽然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迅猛,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在国际制度和话语权建设方面,我国一直主要处于跟随者的姿态,难以引领甚至超越。但进入到数字时代的历史拐点,我国迎来了摆脱工业时代跟随姿态、成为国际先进制度标杆、建设国际制度性话语权的重大机遇,而这个制度性话语权建设历史机遇就将反映在数字经济领域,及数据基础制度领域。我们目前具有构建数据领域国际制度性话语权的优势。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优势突出。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发展遥遥领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近三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占全球比重约20%以上,2024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50万亿,居世界第二位。从当前数字经济运行实际情况看,我国已经具备国际领先发展优势,完全有条件把握机遇将发展领先优势上升为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制度性话语权优势。我国应牢牢把握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勿只顾经济发展错失数据制度性话语权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
当前国际环境需要新的国际规则引领。二战以后的国际秩序、国际规则主要由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建立,但近年来尤其特朗普上台以后,美国逐渐损失其应有的大国担当形象,已经接连退出了如世界卫生组织、巴黎气候协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重要国际组织,倡导所谓美国优先,破坏现有国际秩序。近期特朗普政府抛出对所有贸易国家实施所谓对等关税,遭到国际社会一致批判,严重扰乱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秩序。在传统贸易冲突和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快速寻求发展之际,世界范围内亟需重建新的国际秩序、国际规则,需要新的负责任大国领导者,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目前已积累的发展优势和在数字经济领域的领先地位,使得中国具备条件担当世界秩序大国地位,虽必然会遇到传统领先大国和现有国际关系利益的阻碍,但中国应顺应历史潮流,主动将自身发展优势转化为国际制度性话语权优势。
二、构建数据领域国际制度性话语权政策建议
(一)注重引领建设国际先进数据基础制度
先进制度代表先进文明的发展方向,有了先进制度才有先进文明,才有了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跟随学习的榜样力量,从而也就建立了实质上的国际领导力和制度性话语权。当前面对数字化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传统工业时代一系列体制机制安排已经慢慢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要求,人类社会呼唤建立新的社会制度以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和数字化生产力的数据基础制度体制机制,符合数字文明新方向。我国应牢牢把握这一新制度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建立代表人类文明新方向的国际先进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成为其他国家效仿榜样,由此建立数字时代的国际制度性话语权。重点可在数据要素产权、分配和交易机制领域进行理论和机制创新。
(二)注重制定具有国际领导力的数据规则
我国现行已制定的数据领域国际规则倡议有《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北京倡议》《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行动倡议》《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等,签署的数据领域双多边合作备忘录或倡议有《“数字丝绸之路”合作谅解备忘录》《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倡议》《中国-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等,以及还包括多项双边合作备忘录。实际上我国已在数据领域国际制度性话语权建设方面花了很大精力,给予了比较大的重视,但这些合作倡议总体上以倡导尊重维护各国主权的公平公正国际秩序的理念性倡议为主,鲜有制度规定性条款,相比DEPA、CPTPP等现有国际规则,我国所发倡议的国际领导力就显得比较缺乏,而我国是数字经济第二大国,理应发出比DEPA国家更有领导力的国际声音。 下一步我国在数据领域国际制度建设方面可酌情参照DEPA、CPTPP等国际规则的制定逻辑,提出具有领导力和执行力的国际数据规则。
(三)注重数据领域国际技术标准制定的引领性
制度领先,标准先行,数据领域国际领先地位很重要地体现在数据技术标准的国际引领性。各国在数据隐私、跨境流动、本地化等方面各自制定规则,且国与国之间规则差异显著,缺乏统一标准,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据跨境流动和全球数据资源优化配置。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拥有庞大的数据规模,每日产生的海量数据为技术迭代提供丰富应用场景;中国在AI专利申请量方面占据全球40%,在人工智能大模型方面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中国5G基站超300万座,占全球60%的分布率;“东数西算”工程、神威·太湖之光等超算能力布局全球领先;移动支付普及率超过86%。一系列数据表明,我国在数字经济技术发展方面已经进入全球领先梯队,应该注重及时把握技术领先优势,通过多方探索积极转化为国际数据技术标准,引领数字经济发展国际标准。(于小丽,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博士后;郑新立,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