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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金昱希)9月1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表示,将鼓励外商加大数字领域投资。促进数据跨境有序流动,实施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盛秋平介绍,202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我国数字贸易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对激发我国数字贸易发展潜力,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推进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加强数字贸易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制订促进数字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形成发展数字贸易的工作合力。
在进一步扩大数字贸易相关对外开放方面,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数字贸易相关领域有序扩大开放。鼓励外商加大数字领域投资,提高数字贸易相关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促进数据跨境有序流动。加快数字贸易相关标准制订,推动标准国际化对接。实施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不断提升我国数字贸易开放水平。
在建设数字贸易平台载体方面,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打造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推动数字贸易制度创新,建设开放层次高、制度创新多、营商环境优、辐射作用强的数字贸易集聚发展高地,引领带动全国数字贸易发展。落实好支持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创新发展的各项举措,推动基地做优做强。
在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方面,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数字贸易领军企业,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培育外向度高、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中小型数字贸易企业,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发挥国家服务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数字贸易相关企业。
在深化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方面,建设性参与世贸组织、G20、APEC框架下数字贸易规则讨论,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体制。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进程。深化与中亚国家、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等多双边和区域数字贸易对话合作,贡献发展数字贸易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营造共促数字贸易发展的国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