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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洪明 汪寿阳 魏京柔
当前,全球科技治理格局正经历深度重构,我国面临规则制定话语权长期缺位、关键技术标准被动跟随以及在国际科技组织中主导力不足等多重制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为我国在变局中重塑全球科技规则话语权、找准战略突破口指明了方向。新征程上,必须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为核心抓手,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合,在科技自立自强中重塑中国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的新格局。
把握企业科技创新主体的时代逻辑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内涵正经历从技术创新主体向科技创新主体的深刻转变。早期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研究聚焦于技术创新层面,强调企业在技术决策、研发投入与成果转化中的核心作用,聚焦于企业内部的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环节。随着科技自立自强战略的深入推进,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由技术创新主体向科技创新主体深刻转变,要求企业作为创新决策者、研发投入者、科研组织者与成果转化者,在多元创新网络中占据主导地位,引领科技创新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到市场推广的全链条发展。
企业治理角色正经历根本性跃迁。在全球竞争格局持续激化的背景下,主导规则制定的战略价值日益凸显,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已从企业的可选项转变为赢得竞争主动的战略必选项。华为、宁德时代等领军企业通过前瞻布局标准必要专利,将自身技术方案系统性嵌入国际标准体系,完成了从标准跟随者向标准制定者的历史性跃迁。在算法伦理、数据跨境流动等新兴治理议题上,阿里云通过制定跨境数据合规标准、字节跳动通过建立全球内容审核机制影响全球数字空间的治理议题走向。企业治理角色正经历从治理客体向治理主体的深层演进,从规则执行者向规则塑造者的根本性跃迁。
企业参与全球科技治理遵循内外相生的运作机制。企业持续吸纳全球先进技术方法与规则制定经验,同时将本土验证成熟的技术方案向外转化输出,二者相互促进、协同推进企业全球科技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就外部吸纳而言,腾讯系统研究谷歌等欧美企业的零信任技术路线与标准化实践,在充分内化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中国方案,最终在ITU主导推动相关国际标准立项。就内部输出而言,招商局集团在深海采矿装备研发中联合国际海洋组织推动国际规则制定,东方电气通过参与“一带一路”能源项目将绿色低碳技术标准输出至共建国家。内外相生的运作机制使企业在吸纳全球先进经验的同时持续输出本土创新实践,逐步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积累自身的议程参与能力。
明确企业“四位全链”主体地位,夯实全球治理话语权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需明确企业在科技重大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与成果转化四个维度的主体角色,并将这一主体作用贯穿从基础研究到市场推广的创新全链条。决策层面,建立科技领军企业深度参与国家重大科研方向遴选、重大项目立项论证的常态化机制,推动企业从政策执行者转变为战略制定的实质参与者;投入层面,引导企业将研发资源向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延伸,以原创积累为国际标准竞争提供持续的技术底气;组织层面,支持领军企业牵头构建体系化创新联合体,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与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攻关;转化层面,依托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与复杂应用场景,推动新技术在大规模产业实践中完成验证与迭代,再将经过充分检验的技术方案转化为国际标准提案,夯实中国企业参与全球治理的话语权。
激活政企协同创新动能,拓展全球治理影响力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仅靠市场力量的自发驱动难以实现,需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协同发力。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企业依托竞争机制形成技术研发的内生动力;政府则通过战略引导、政策激励与公共平台供给,弥补市场在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等领域的系统性失灵。政策激励层面,加大对企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财税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向硬科技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推动企业研发投入向全链条延伸;平台建设层面,推动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向企业有序开放,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深度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标准引领层面,政府统筹协调跨企业、跨行业的标准联盟建设,形成以产业集群整体优势参与国际规则博弈的合力。
在开放合作中把握全球治理主动权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并非意味着关起门来搞自主创新,而是要在更高水平的开放合作中积累规则塑造的实力与底气。自立自强不是闭门造车,而是在开放合作中筑牢根基;对外开放不是依赖依附,而是在博采众长中增强自主。对中国企业而言,深度嵌入全球创新网络与构建自主可控的科技创新能力并非对立,而是相互强化的战略选择。唯有在开放中积累技术实力、在合作中赢得治理公信,企业方能在全球科技治理规则重构的关键窗口期占据主动,推动中国企业从全球科技治理的规则接受者转变为规则塑造者。
在开放合作中把握主动,要求企业以负责任的治理主体姿态参与全球科技秩序的重构。积极参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多边平台的科技治理议题讨论,推动中国企业的技术理念与治理主张进入国际规则制定的核心议程。深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科技标准合作,以中国技术方案服务全球南方国家的发展需求,在扩大标准伙伴圈的过程中积累规则输出的国际影响力。
当前,全球科技治理格局正处于规则重塑的历史窗口期。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在“四位全链”上构建完整的创新能力体系,在政企协同的制度框架下凝聚系统性的规则塑造合力,在开放合作的战略布局中赢得更广泛的国际认同,是科技自立自强的内在要求,更是中国在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的协同推进中重塑全球科技治理新格局、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的战略选择。
(作者谢洪明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汪寿阳系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魏京柔系四川大学商学院博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