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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支持政策和组织实施保障,为解决好老区人民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到2035年革命老区与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发展指引和政策保障。
一、深刻认识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意义
革命老区是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创建的革命根据地。在战争年代,老区人民养育了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提供了坚持长期斗争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壮大革命力量,取得最后胜利,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极大贡献,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是中国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见证。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革命老区发展。根据不同时期革命老区发展的中心任务,构建了相应的支持政策体系。进入新时代以来,在脱贫攻坚阶段,形成了以《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为统领的“1258”政策体系,支持推动革命老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四五”时期,为支持革命老区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印发《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出台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和专项支持政策,形成“1+N+X”支持政策体系,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取得新成效。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革命老区由于自然、地理等原因,经济社会发展仍相对滞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短板弱项多,红色文化、绿色生态、清洁能源、特色资源等优势发挥不足,是“十五五”期间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持续发力激发潜力的重点区域。《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对革命老区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吹响了现代化新征程上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时代号角。我们要按照《意见》的部署要求,强化差异化政策支持,加大工作力度,凝聚全社会合力,推动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努力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二、准确把握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总体要求
革命老区涉及县区数量多,区域分布广,资源禀赋差异大,但普遍存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城镇化水平偏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短板多等问题。针对革命老区的区域特点和突出问题,《意见》第一部分明确提出了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目标原则和路径方向,可以总结为“1235”总体要求。“1”是实现1个总目标,即到2035年与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现代化。“2”是坚持2大原则,即坚持把解决好老区人民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3”是统筹好3对关系,即统筹好加大支持力度和激发内生动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的关系。“5”是聚焦5大重点方向,即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为关键抓手,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重要突破口,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增强教育科技人才支持,传承弘扬红色文化。
到2035年与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总航向。强调确保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生活,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底线任务,突出了革命老区的现代化在我国迈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和代表性地位。两大原则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因地制宜的工作方法,树立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鲜明价值取向和务实工作方略。统筹好三对关系深刻反映了革命老区的区域特点和振兴发展实践难点。五大重点方向抓住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关键痛点难点和最大短板弱项,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明确了推进路径。政策落实过程中,要对标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关键目标,紧扣《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加快振兴发展步伐,让革命老区在现代化建设中不掉队、赶上来、能共富。
三、深入实施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点任务
《意见》积极回应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老区人民对家门口就业、居住环境更优、出行更便利、教育科技人才供给及红色文化传承等的美好期盼,精准把握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痛点难点和短板弱项,系统部署五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革命老区区域分布广泛,资源禀赋各异、产业类型众多,但总的来说,仍具有农林资源优越、能源资源富集、红色文化和旅游资源突出等特点,有的还具备特色制造产业基础。《意见》将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作为首要任务,从做强做优特色高效农业、推动重点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与发达地区产业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举措。《意见》明确,支持革命老区打造一批优质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加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在具备条件的革命老区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支持革命老区文化和旅游跨区域融合发展;加强革命老区与发达地区产业合作。
二是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革命老区大多位于多省交界地区,地处城市群、都市圈等经济核心区域的外围边缘地带,在经济发展中长期处于弱势区位,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足、县域经济薄弱、乡村发展滞后,是缩小区域城乡发展差距、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的重要着力点。《意见》从加强区域协调联动、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举措。明确支持革命老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深化省际交界地区革命老区跨区域合作,优化革命老区城镇布局,持续开展红色美丽村庄建设等。
三是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老区的现代化,要着力解决好基础设施通达程度低、公共服务薄弱等老区人民的急难愁盼问题。《意见》将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作为重点任务,既是补发展之短,更是暖民心之举。《意见》提出的畅通革命老区交通骨干通道,鼓励结合实际为红色旅游目的地增开航线、加密航班,有序推进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以及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建立与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等为破解老区民生发展难题提供了政策支撑。
四是增强教育科技人才支撑。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革命老区要实现高质量振兴发展,离不开教育筑基、科技赋能、人才支撑。《意见》将增强教育科技人才支撑独立成章,体现了其在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中的突出重要性。《意见》提出,优化革命老区高等教育布局,在办学能力提升、学科专业调整优化、学位授予点增设等方面按规定予以支持;鼓励一流科研机构分支机构等落户革命老区,支持革命老区与发达地区合作建设研发中心;加大博士服务团选派支持力度,强化“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倾斜支持。
五是赓续传承红色血脉。革命老区孕育了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大别山精神、沂蒙精神等宝贵精神财富,红色文化是老区的精神根脉,是老区区别于其他区域的独特标识,更是激励老区人民奋楫争先的精神动力。《意见》从保护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加强红色教育方面部署相关任务,就是要让红色成为革命老区最亮丽的底色,让红色文化成为老区最鲜明的精神标识。《意见》提出,打造长征、抗战等红色文化重要标识地,统筹推进长征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结合实际打造区域性红色研学基地和研学路线等措施。
《意见》部署的五方面重点任务,既立足当前补短板、强弱项,聚焦老区发展的突出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又着眼长远育动能、增动力,为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指明了方向路径。
四、不折不扣落实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差异化支持政策
《意见》通过强化差异化支持政策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从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支援合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批比较有含金量的政策。一是政策倾斜方面,《意见》提出,加强对革命老区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工程、重要产业项目建设的资源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用地、用林实行计划指标重点保障;赣州市按照相关规定继续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引导中央企业在革命老区深度布局发展。二是资金支持方面,《意见》提出,中央财政通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现有资金渠道继续予以支持;中央投资对革命老区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持续支持革命老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对符合革命老区产业发展方向和国家支持政策的企业投资项目,中央有关资金积极通过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支持;民航发展基金按规定对革命老区运输机场建设项目予以支持;交通运输等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按规定对革命老区予以支持。三是支援合作方面,《意见》提出,完善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政策;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机制继续支持有关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动态优化发达地区与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并在科技创新、产业、公共服务等部分均设计了对口合作相关举措。
这些政策是对已有政策的继承和创新发展,一些受革命老区有关地方和老区人民普遍欢迎的好政策,如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等,都在《意见》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有些政策的力度还得到加强,还有些政策是新政策,如将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纳入能源资源富集区等特殊功能区等,这些政策的落地实施将为革命老区的加快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革命老区振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是久久为功的长期工程。当前,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已迈上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机遇与挑战并存、使命与担当同在。深入落实《意见》部署要求与各项政策举措,需要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扛牢政治责任、细化政策举措、狠抓落地见效;需要社会各界同心同向、广泛参与,汇聚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强大合力;更需要老区广大干部群众传承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光荣传统,踔厉奋发、实干争先。(周毅仁 窦红涛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