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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系统顶层设计,正式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进一步细化工作部署,提出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并作出“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的制度安排。一部改革开放史,就是一部中国企业融入全球生产网络、持续拓展海外空间的实践史。构建高质量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是“十五五”期间应对复杂国际环境、支撑企业由“走出去”向“走进去”“走上去”转变的必然要求,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支撑。
提升海外服务能力势在必行
《规划纲要》对 “十五五”期间外部经济形势作出研判:“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同时,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地缘冲突易发多发;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威胁上升,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我国企业“出海”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地缘政治、合规法律、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等多重风险挑战,对高质量海外综合服务的需求更为迫切。
建设高质量海外服务体系是应对国际环境深刻变化的战略举措。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技术革命、地缘政治驱动的全球经贸格局重构给企业“出海”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需整合政府、市场与专业机构力量,构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服务体系,从市场准入到合规运营、从风险预警到应急处置等方面为企业“出海”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支持。这既有利于降低企业跨国经营风险,又有助于利用全球要素资源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与安全水平。
建设高质量海外服务体系是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支撑。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出更高要求。企业“出海”是畅通和拓展国际循环的重要力量。高质量的海外服务体系有助于企业高质量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企业“出海”带来的知识溢出、技术交流、标准对接等反向促进国内产业升级与制度型开放,有效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建设高质量海外服务体系是提升国际竞争新优势的内在要求。全球竞争日益体现为制度环境与营商环境的竞争。高效、便捷、专业的海外服务体系能够在规则对接、合规运行、争端解决、公共外交、风险预警等关键环节系统性为企业赋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要素全球配置效率和市场进入可得性。以服务体系为载体,形成与我国经济体量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海外利益保护与促进网络,增强企业在复杂环境中的生存能力、发展能力与创新能力。
海外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近年来,在顶层设计战略引领和地方政府探索创新下,我国海外综合服务网络加快布局、公共产品持续丰富、数据赋能成效显著,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服务联动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明显增强。
顶层设计战略牵引。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内外循环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已全面启动建设,政策目标清晰、实施路径明确。地方政府同步积极创新,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率先推进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形成以线上平台为入口、线下枢纽为节点、海外站点为延伸的多层次服务网络。
网络布局持续拓展。浙江、安徽、江苏、四川等省份在重点国家设立海外联络处,与境外园区、海外仓等协同联动,形成由“点”到“线”到“网”的服务覆盖,实现关务、法务、税务、售后与公共关系的在地联动。通过推行“一窗受理”、标准化接口与集成办理,显著提升办事效率与便利度。
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海外综合服务已经从传统招商对接服务,向金融服务、法律服务、税务筹划、知识产权、物流等专业领域延伸。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加强公共信息提供与服务便利化。近日,由商务部统筹推进的海外综合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此外,商务部贸易摩擦预警平台、外交部领事服务网、贸促会“贸法通”等构成涉外预警与法律公共服务矩阵。
但也要看到,我国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仍存在不足。跨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政策信息与政策工具较为分散;服务资源向大型企业和重大项目倾斜,对民营和中小企业支持不足,“看得到、用不上”的情况仍存在;法律、税务、知识产权等跨境专业服务在地网络和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数据跨境流动、供应链安全、平台责任等新兴领域的合规服务供给仍显不足。
加快构建高质量海外服务体系
推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高质量建设,是“十五五”时期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是支撑中国企业高质量出海、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支撑。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需始终对标《规划纲要》的部署要求,既要精准对接企业“出海”对高质量服务的需求,也要积极借鉴国际经验,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形成立足国情、符合企业国际化发展规律的综合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部门协同与系统集成。建立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外交部、人民银行、工信部等跨部门协调机制。借鉴国际经验和通行做法,建立服务目录与标准化接口,对各类资源进行编码管理,实现全国互认、国内外贯通。可考虑优先进行面向东盟等重点区域的“出海服务总入口”试点,集成政策、备案、金融、合规等模块,实现“信息一口进、诉求一键达”,试点经验可以向全国复制推广。
二是提升国内枢纽与海外节点协同效能。依托已启动的全国服务体系框架,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建设国家级出海服务枢纽,集成法税、金融、数据合规、争端解决等高端服务资源。夯实海外在地服务能力,在重点国家布局服务站点,提供合规咨询、政商沟通、人才撮合等在地服务。整合海外园区、海外仓与驻外网络,形成全链条服务闭环。对重大项目实行清单制、台账式管理,确保国内外节点同频共振。
三是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常态化的服务供给体系,按行业和国别滚动开展培训,建立海外服务专家库与导师制度。在重点国别建设“行业专员”与“在地顾问”混合团队,建立一站式服务与专家直派机制。加强服务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国家级“数据跨境合规中心”,强化跨境数据流动合规支撑,提供标准合同条款、评估模板及操作指引。
四是增强跨境金融与保险服务供给。创新金融支持模式,在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间建立前端授信、订单池、应收账款融资等联动机制,发展覆盖订单、库存、应收账款的金融产品,重点加大对民营中小微出海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健全风险分担与快速理赔机制,完善政治风险、战争险等险种,推动共保体、再保险等模式。丰富跨境结算与避险工具,提升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性及配套指引,完善套期保值工具和应用场景,降低企业汇率风险与综合成本。
五是健全境外风险预警与应对机制。建立快速响应通报体系,构建关税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等行业影响评估与快报制度,实现信息精准直达。完善重点国别专项跟踪服务,围绕主要经济体政策变化,提供原产地规划、市场转移等可操作方案,并开展滚动评估更新,增强应对的前瞻性和有效性。通过系统化、机制化的风险治理,为企业海外发展构筑安全屏障。(张晓涛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北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蒙双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北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