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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陶媛)异地就医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5月26日,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司长蒋成嘉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的决策部署和《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有关要求,国家医保局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多措并举强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持续提升可及性和便利性,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制度规范方面,近年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先后联合印发相关文件,全面完善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统一备案材料,规范备案有效期限,支持出院前补办备案和长期居住人员在常住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备案渠道,实现了异地就医备案的“跨省通办”。
在结算报销方面,“我们持续推动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覆盖范围,从住院、普通门诊逐步拓展到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蒋成嘉强调,异地参保人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可直接结算,有效减少参保群众的“跑腿、垫资”负担。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已覆盖各类参保人群、各类就医场景,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90%以上,切实打通了异地就医服务“最后一公里”,有效保障了参保群众就医需求。“十四五”期间,全国共有7.28亿人次享受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捷服务,减轻群众垫资超7000亿元。
蒋成嘉表示,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按照《实施意见》部署,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巩固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险种范围,进一步推动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推动实现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异地可办、就近能办”。
